标题:
开宝马撞死人被轻判 开车女人被人割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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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jrlygc
时间:
2009-9-21 00:03
标题:
开宝马撞死人被轻判 开车女人被人割喉!
开宝马撞死人被轻判 开车女人被人割喉!
开宝马撞死人被轻判 开车女人被人割喉!(图)
发布时间:2009-09-19 20:17:38 【来源:网易】
数年前在中国某市发生了一起著名的宝马车撞人案,大家都听说过吧?当时一农妇驾农用车进城卖菜,不小心刮到了一辆宝马车的后视镜。宝马车女车主s 下车后即对农妇进行侮辱、谩骂,双方继而发生口角。s女暴怒之下,抛了句:"你信不信我开车撞死你?!"随后便跳上宝马车,猛踩油门向着该农妇及部份围观群众撞去,造成该农妇当场死亡,另有1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此后s女扔下宝马车,和一行同伴扬长而去。
因为s女在当地有极深的权势背景,这样一起性质恶劣的故意伤害案件最后仅以交通肇事的罪名提起公诉,而s女仅被判处2年徒刑,缓期3年!更有甚者,s女在撞死农妇之后,甚至没有在看守所里被羁押过一天!因为"在看守所内无法睡眠"这样的理由,她在羁押当天就办理了保外就医。
此案判决之后,该女便移居到了A市,试图藉此来躲避周围舆论的压力。
当年该判决出来之后,网络一片哗然。对于如此践踏公正的判罚,网民们虽敢怒敢言,但却无计可施。谁让咱们人微言轻呢?当时每个有正义感的人都会义愤填膺,恨不能亲手把这个恶魔般的女人送入地狱吧?不过想归想,又有谁真的有能力,有胆量去把这样的想法付诸实施呢?
令人意味而又大呼"痛快!"的是:真的有人出手了!数年之后,一个网名为"Eumendies"的神秘杀手追踪到A市,将s女杀死在该市最繁华的市民广场上。在杀人之前,这个Eumendies还分别给警方和s女寄送了一份"死亡通知单",明确他杀人的意图就是要清算s女当年开车恶意撞人的血债。
有句话大家常挂在嘴边:出来混,总是要还的!s女犯下的罪恶即是如此。当年如果她能够接受法律公正的判决,也不致于后来惨死在他乡吧?只可惜现在仍有很多人凭着手里有点钱,或者家中有点权势,就敢胡作非为,无视道德准则,甚至肆意地践踏法律。我在这里奉劝他们:路不平,总有人铲!事不平,总有人管!等哪天你也收到Eumendies寄来的"死亡通知单",哭也都来不及了!!!
韩少虹在车里被神秘男子割喉,无声无息地死在了自己的爱车里
详细经过:
导读:一起宝马车恶意撞人致死案件,因肇事者得到的处罚畸轻而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数年之后,肇事者韩少虹却在千里之外的A市被神秘的杀手割喉而死。
本文的主人翁韩少虹曾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出生在官宦人家,资产殷实,权势凌人。然而2003年的一天上午,一起不期而遇的意外事件却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
1、惊心:宝马车连撞13人
这件事情最初的经过当年曾是路人皆知的新闻:
2003年10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小霞的父母(陈天谯、邓美芳)驾驶着满载大葱的农用车行驶到H市人才市场门前。为了躲避从对面驶过来的面包车,陈将农用车的方向盘向右打了一下。没想到却与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车刮在一起(固定大葱用的绳子套在宝马车的倒车镜上)。但陈天谯夫妇并没有察觉,继续开车前行,宝马车则被农用车拖出约1.5米左右。此时坐在宝马车内的韩少虹姐妹立即下车拦住陈天谯夫妇。
陈天谯后来向《H市晨报》回忆悲惨一幕时说:"......两个打扮得很时髦的女人走过来,年龄一个在30岁左右,另一个看上去40多岁。她俩不由分说,抡起皮包就向我和美芳打来,边打边骂 ‘×××,你把面包车刮了才几个钱,刮我的宝马你赔得起吗?'我们忍不住回了几句嘴,年轻的女人(韩少虹)就指着我的鼻子说:‘你信不信我开车撞死你!' 后来在围观群众的劝解下,她们不再打骂了,让我们卸葱,想把倒车镜闪出来。我和媳妇连忙照办。卸完葱后,两个女人就上车了......没有想到,起车之后,她的车竟向前猛冲,第一个就把我媳妇碾倒在车下,而后又向看热闹的人群冲去......"
王平是事发时现场目击者之一。他说,当时他听见激烈的吵闹声。韩少虹向陈天谯夫妇破口大骂:"×××,你傻×呀,刮车了你还往前走。"王平看到,宝马车的倒车镜与大葱刮在一块儿,车身擦上葱绿色。当王平认为,几捆大葱不至于将车刮坏。围观群众也对韩的辱骂不满,劝解道:刮坏车你该报警就报警,该私了就私了,骂人能解决啥问题?
见大家都在指责自己,韩少虹当时不说话了,但她明显非常生气。当陈天谯夫妇卸完葱后,韩少虹嘴里嘟囔了一句:"你信不信我撞死你们。"然后她就上了车。
"我眼看着车子稍稍向后倒了一点,然后向前飞快驶去,宝马车在人身上颠簸着。"王平心里咯登一下:妈呀,出大事了! "只见接连被撞倒的十二三个人在地上哇哇乱叫,直打滚儿,就跟杀完的小鸡似的,直扑棱。"王平说,邓美芳躺在路上的一个小坑里,她当时就死了,脑袋都扁了。幸亏陈天谯离得远,否则,也得被撞死。
宝马车连续撞人后又撞到路边的大树上,这时才停了下来。水箱破了,一只轮胎卡在路基上也爆了。此时车下还有人,围观群众将车抬起来,才将人从车下拽出来。此事共造成一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伤。
2、无奈:肇事者仅判缓刑
韩少虹在闯下这番大祸之后,很快就被警方控制了起来。与此同时,这起撞人事件通过网络在全国范围内被吵得沸沸扬扬。得知事件经过的人们无不义愤填膺,尤其在网络上,更是响起了一片"杀"声。大家都觉得,韩少虹在宝马车被轻微刮蹭的情况下,先是恶语伤人,而后又口出威胁之言,直到她最终开车撞人,这一系列事件有着清晰的关联。她的行为已与故意杀人无异。
面对如此沸反的民愤,韩少虹也感到害怕了,在这个时候,她只能寄望于显赫的身世能够保护自己渡过此难。
韩少虹的家人也的确开始活动了。他们先是给这个女人办理了保外就医,免得她在号子里受苦。然后他们又找到各方人士研究对策。一番运作之后,最终法院给出了一个令世人倍感意外的判决结果:被告人韩少虹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庭审中,韩少虹辩称,自己虽然很早便获得机动车驾驶执照,但并未参加过机动车驾驶理论学习,这辆宝马吉普车她是第2次开上道,对车的性能并不熟悉。当日她本是想倒车,不想车却向前冲去,连撞13人后,直撞到大树上才停下。当审判长询问她是否会用手刹车时,韩少虹表示不会使用。
这些辩词被法庭采纳,并据此对韩少虹进行了从轻处罚。
3、愤慨:公众质疑连绵不息
上述判决公布之后,立刻引起了广泛的质疑声。而某杜姓法律工作者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以下疑点:
质疑一:12位证人没有到庭
据录像资料显示,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共出具12份证人证言,无一人当庭作证。杜认为,目击证人的证言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核查,要当庭对证。
质疑二:韩少虹是不是故意杀人?
警方的分析是"韩当时确实比较生气,但她对周围的12名群众没有任何利害冲突,所以从这一点看,韩没有故意撞人的动机。"
杜指出,12名无辜被害人受伤是由于汽车高速行驶后产生的巨大惯性导致的,即使能证明韩少虹没有故意撞那12个人的动机,但并不能证明其没有故意撞邓美芳的心理活动。
更加关键的是,外界对肇事者撞人动机的怀疑源于一个有待澄清的事实:韩少虹在上车前说了什么?而有事发者称,韩少虹上车前嘴里"嘟囔"的是:信不信我敢撞死你。
质疑三:韩到底会不会开车
按照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韩少虹在事发当时有两个错误的操作。一是挂错了挡;二是,她的右脚从刹车踏板上抬起,踩向了油门,而这一切都是因为 "慌乱"。但宝马公司的技术人员认为,一般情况下,车辆启动时,大部份驾驶员的右脚会在挂挡之后继续留在刹车踏板上,而不会移动到油门位置。发生误挂挡位,车辆突然提速冲出的情况还是有可能发生的,但发生的几率微乎其,如果是发生在一个常开车的老司机身上,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韩少虹所持的驾驶证是1997年核发的,驾龄应该是六年。在交警部门最初的询问中,韩少虹的回答是"经常开车"。而在法庭上,韩说她不会开车。
面对此起彼伏的质疑声,韩少虹虽然被轻判缓刑,但是正常的生活也被打乱。半年之后,她离开了H市,迁居到千里之外的A市,试图籍此摆脱人们的视线,亦即摆脱舆论带给她的巨大压力。
4、意外:他乡突遇死亡威胁
韩少虹来到A市之后,因为当地并没有人认识她,她的生活的确慢慢地归于平静。可没想到在数年之后的8月22日,她却忽然收到了一封匿名信,发信人自称 Eumendies。这个人在信□□称:因为韩少虹数年前开车撞人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而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公正的裁决。应广大网友的呼声,他以公正代言人的身份宣判韩少虹死刑,并且会在第二天,也就是8月23日执行这一判决。
很显然,这是一封死亡威胁信。韩少虹立刻报了警。不久之后,市刑警队和特警队的警官就先后到来,他们共同为韩少虹设计了一套非常严密的保卫计划。
得到警察的保护之后,韩少虹便定下心来。事实上,自从她开宝马车撞死人的消息传出去之后,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受到这样的威胁了。尤其是她还在H市的时候,经常会有人给她发邮件,打匿名电话进行辱骂和恐吓。直到她搬到A市之后,这样的情况才没有继续发生。
韩少虹觉得这次肯定是有人泄露了自己的行踪,所以才有无聊的人跟过来恐吓。她决定先应付一阵看看,实在不行的话,就再换一个城市居住。反正她有的是钱,不怕折腾。
5、骇然:杀手闹市割喉夺命!
8月23日这天,韩少虹仍然按照以往的生活习惯,早上八点起床,然后乘坐一辆红色的宝马车前往公司。迁居到A市后,韩少虹便投资经营着一家外贸公司,经过四五年的积累,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收入颇丰。外贸公司所在的德业大厦位于闹市区的市民广场东南角,而韩少虹每天都会把这辆宝马车停放在大厦门外的停车场中。
A市特警队的队长假扮成韩少虹的司机,当宝马车停好之后,他便一路守护着韩少虹进入大厦。同时停车场内还安排了警方的诸多便衣。大厦内也是如此,警方的便衣伪装成保安、保洁员甚至是公司白领,全方位的保卫着韩少虹的安全。
韩少虹就这样在大厦里一直呆到了下午四点钟,这时她准备下班回家了。仍然和来的时候一样,由特警队长保护她穿过大厦前面的停车场。
但是就在这个过程中,意外却突然发生了:当时从停车场外的不同方向上,突然冲进来十多个瘦小的男子,他们全都直奔韩少虹而来。警方的便衣立刻出手拦截这些男子,大部份男子没跑几步就被扑到在地上。只有三个人冲到了停车场里,不过特警队长把韩少虹挡在身后,那三个人根本没法靠近。
韩少虹感到很害怕。这时她忽然看到不远处有个便衣站在安全的地方向自己招手,便连忙跑到对方身边。那个便衣扶着韩少虹上了宝马车,把车门锁好,然后又去追赶逃跑的可疑人员。当警方把这些冲过来的男子都制服以后,他们忽然意识到韩少虹已经很久都没有动静了。警察们连忙赶到宝马车旁,赫然发现韩少虹已经瘫倒在驾驶座上,她的脖颈上有一条又长又深的伤口,大量的鲜血正从伤口中流淌出来!
韩少虹被立刻送往医院,不过在途中她已经伤重不治。后来警方在分析现场监控时发现,最后那个扶韩少虹上车的便衣根本就是假冒的!正是这个人在把韩少虹扶上车的同时下了杀手,他杀人的凶器根据分析应该是一个很薄很锋利的刀片!而杀完人之后,他假借追赶可疑人员,很快就消失在监控画面之外。
而那十多个牵制警方注意力的瘦小男子,他们的来历则非常可笑。其中有一个叫艾云灿是市内某饭店的配菜小工。艾供述说:大约两周之前,他偶然看到张贴在街头的小广告:某大型娱乐中心招聘公关先生,待遇优厚,号称月薪可过万元。
如此的高薪自然是个不小的诱惑,他拨通了广告上留的电话,接电话的男子告诉他:所谓的"公关先生"是要为女大款提供色情服务的。对方还通过网络给他发了张女客人的照片,对方竟是一个难得一见的成熟美女!艾云灿原始的欲望立刻被点燃了,他也按照要求给对方发了自己的照片,对方见到照片后也非常满意,并且立刻给艾的银行帐户上打了一千块钱作为他的"前期准备费"。
收到"准备费",艾云灿对这场特殊的"招聘"再无怀疑。他按照对方的要求购买了一些用具,然后便急切等待着美女客人的召唤。
昨天下午,艾云灿终于又等到了那个男子的电话。对方说第二天就有生意,因为这样的交易是不合法的,那个女客人身份又尊贵,所以双方必须约好一种特殊且隐秘的"接头"方式。
男子从网上发来了女客人乘驾的宝马车照片,然后告诉艾云灿,客人将于下午四点钟左右下班,到时候他必须在德业大厦外面的广场附近等待。当客人走出大厦后,他要及时跟上去,然后和客人一同上车。在这个过程中,他还将面对一些竞争者,最后能不能"上岗"还要看客人最终在现场的选择。
夹杂着对金钱和美女的双重欲望,艾云灿完全按照男子的吩咐一步步地踏入这个游戏。当日下午三点四十五分,艾云灿乘坐出租车来到德业大厦,在男子电话指定的地点迫不及待地等候美女客人的出现。四点过后,照片上的美女--韩少虹终于走出了德业大厦,而艾云灿很快也得到了男子下车的指令。为了不让客人被其他竞争者抢走,他急匆匆地向着韩少虹奔去,然而没跑两步,就被警方的便衣按到在冰凉的地面上。他根本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做笔录的时候,他还一脸的茫然,以为自己是由于色情交易才被警方人员抓获的。
其他被抓获男子的经历与艾云灿基本雷同。显而易见,那个张贴招聘广告,后来又与众男子电话联系的"神秘人" 就是这一连窜阴谋的策划者,同时也是杀害韩少虹的凶手。他虽然一直没有露面,但却一举控制了十多名欲望熏心的男子。这些男子全都成了他手中的提线木偶,在他精确之极的时间和地点指令下,这些男子纷纷冲入德业广场,把警方密不透风的埋伏圈冲得七零八碎,而真正的杀手则乘虚而入,伪装成警方的便衣完成了杀人计划。
只可怜韩少虹自以为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不需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可到最后,她却终究未能逃脱最为严厉的惩罚!
至于那个化名为Eumendies的杀手,A市警方正在对其进行全力追缉。
=============================================================================================================初看此文我还以为是好莱坞的大片,情节曲折,戏剧性强。看完之发人深思,我们的法律到底在保护谁,难道真的需要小说中的侠客伸张正义吗?多行不义必自毙,或许是劳苦大众给自己的慰藉吧。
[
本帖最后由 gjrlygc 于 2009-9-25 00:22 编辑
]
作者:
sadanwz
时间:
2009-9-21 00:17
胳膊断在袖子里 谁痛谁知道
人性本来就很复杂 声音大的 一定是看热闹的 不出声的利用这些声音大的
呵呵 ———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睡觉了!
作者:
hilldudu
时间:
2009-9-21 00:20
这是真的吗?是YY还是真的伸张了正义?在当今中国社会难道只能靠想像来满足人民的公信需求吗?
作者:
roluns
时间:
2009-9-21 00:25
不是真的吧,在中国大地上还会发生这种事情,开宝马的人还会怕我们这些屁民而搬到其他城市住?可笑可笑。意淫罢了。
作者:
level6163
时间:
2009-9-21 00:27
十分期待这位大侠能逢凶化吉.更希望大侠能多些为民徐害
作者:
wantgirl01
时间:
2009-9-21 00:35
这则新闻昨天看过了,本来想转的,想想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1. 作者怎么对整个过程这么熟悉,包括那个叫“艾云灿”的“小工”。这个人的名字怎么这么熟悉?上网GOOGLE了一下“艾云灿”,发现“艾云灿”乃是中山大学的一名教授,因与学生发生纠葛而全国闻名。文章作者把“艾云灿”与小店洗菜工名字相连,莫非此人与中山大学有什么瓜葛不成?2. 整个写作过程戏剧化,有点像侦探小说,场面和情节过于戏剧化。把这两点穿起来,似乎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此乃中大某个中文/历史/政治专业方向的愤青所杜撰的一个故事。
作者:
xihuanladeng
时间:
2009-9-21 01:03
介绍的很详细很全面如果在配上此女的照片就更加完美了。
作者:
天使公告
时间:
2009-9-21 01:19
其实这则新闻本身不重要,但是映射出来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我们应该反思!
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地在各地发生这样的撞人案?
“交通事故天天有,不稀奇”——这不是借口!问题的根源是法制意识淡薄!
出了人命,想办法托关系,赔点钱,把事了了,能轻判就认,最好是无罪释放~
这是许多人现在的想法!
试问,如果被撞的人是您的家人、朋友呢?
难道赔点钱就可以了?一条人命就几十万?
这里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和法制健全性,不便展开讨论。
但是个人意见,杀鸡儆猴,如果撞了就重判,看以后还有谁撞?法律的威严需要在这个时候体现!
作者:
sbdx
时间:
2009-9-21 01:38
乱世出英雄。
虽然很向往金庸笔下的大侠们劫富济贫、为民除害,但是不希望现实社会发生这种事情。
我们的社会,唉……
作者:
zywla
时间:
2009-9-21 02:28
故事太过戏剧性了,不真实,话说回来,那开宝马车撞人的禽兽该死!
作者:
tyrmagic
时间:
2009-9-21 02:31
是真的吗 有点怀疑真实性 但是这个新闻也折射出现在的社会现实和百姓的心理
作者:
906714231
时间:
2009-9-21 04:23
没有权的话用不来警察这条狗.只能靠自己.中国现在多少开车出去撞人玩后果只不过进去关个两三年的.而且还能保外就医.
作者:
curlxp
时间:
2009-9-21 04:53
宝马撞人?
一死12伤?
那个H市应该是哈尔滨吧?
楼主确定那宝马车主名叫韩少红,而不是苏秀文?
2003年发生的,果然很久远了~
作者:
MVPV
时间:
2009-9-21 05:31
我一向来都觉得割喉死是很辛苦的。
当血从颈项渗出来的时候...你开始无法呼吸...你会挣扎...你想开声求救...可是你无法说话...最后你开始感到手脚冰冷...慢慢的眼睛就闭起来了。
出来混,一定要还。怨不得人。
作者:
nicholas03
时间:
2009-9-21 06:05
求此女照片.想看看文中所说的漂亮到底有多漂亮
作者:
linkin1005
时间:
2009-9-21 07:54
说句实话,像是小说,没有听过类似消息,GCD会对这种消息封锁?
作者:
zyq521
时间:
2009-9-21 08:04
不管是真是假,我还是支持那个杀死那个女人的人。
现在的警察,同样是收纳税人的钱,却因为“小费“而去包庇他人。
现在真的是有钱人的天下,也是欺骗的社会。
我想,就算雷锋同志活在当今社会上。
也没有多少人会接受他的帮忙,现在的社会,思想觉悟都太低了。
作者:
penyuntuwu
时间:
2009-9-21 08:14
楼主辛苦了,好片支持一下,,感谢楼主发片。。。。。
作者:
chdzyx2828
时间:
2009-9-21 09:42
只能是一篇传奇故事,不可能是真事。因为它太符合大众的心理期待了,而那恰恰是现实中最不可能的。然而提供给小说家作为素材,这个故事还是不错的。
作者:
truedream
时间:
2009-9-21 09:43
社会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这个女人明明是故意杀人,却能逃脱法律制裁,太可笑了。被割喉固然是很残忍的一件事,但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现实,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难道还能用金钱摆平这件事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当你做错了事情,就必须承担责任。正义这件事情要看如何衡量,佛语说得好,杀恶人即是善念。也许中国法律不能制裁你,可是他能让你不被人杀吗?答案很简单,不可能。人世间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了,生命和金钱是不能划等号的,这个道理很多人不明白,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珍惜生命,死了也要下地狱,可叹呀!
作者:
keithV弑
时间:
2009-9-21 09:57
呵呵,现在还真有人出来行侠仗义啊?难道是传说中的隐士高手不成?
作者:
forestlion
时间:
2009-9-21 10:06
真的假的啊,看着怎么那么像小说中的情节呢?楼主请给个解释,你认为是真的假的?
作者:
APPLES2008
时间:
2009-9-21 10:09
前几年的宝马车撞人,早就知道了,好像当时赔了钱,是一个政府领导的儿媳妇!至于这则消息我觉得并不真实!
作者:
85638909
时间:
2009-9-21 10:10
是不是真的呀,感觉这位老兄很有想象有力,可以写小说了
作者:
qq876945017
时间:
2009-9-21 10:23
多年以前就知道宝马车撞死卖菜农妇的事啦,开宝马的女人是哈尔滨的,据说她的父母和老公有权有势,后来的结果怎样媒体没有公布,一般这样财大气粗的势力逼人的高层人物媒体也是害怕的。今天才知道原来判得那么轻,真的羡慕有钱人啊。但这个版本的结局有编故事的嫌疑,这完全是国外黑帮或恐怖组织的职业杀手有计划的暗杀,国内好像还没有这种高端的精英人才吧,即便是有这样的精英,那又是谁找他来报复的?请这样的杀手得花不少钱吧?好像那卖菜的农民与他的子女还没这样的实力,如果有实力的话,当时宝马车主就不可能如此的轻易逃脱法律的严惩。再就是有可能这个杀手是位替弱小伸张正义的大侠?惩奸除恶、劫富济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真有这样的英雄那也真够他累的,全国得有多少这样的事等着他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要是这样可真是咱们老百姓的幸事,那些为富不仁的贪官富豪们可就无法睡个安稳觉了。但此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估计是楼主看国外的商业片看多了,才杜撰出这个很精彩很大快人心的真实与虚构相结合的故事。楼主做作文辛苦,支持一下。
作者:
史上最强
时间:
2009-9-21 10:31
侧面反映了当今社会的阴暗一面,到底是什么造成的呢我白思不的其解,我们毕竟是个有法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啊
作者:
qianshan666999
时间:
2009-9-21 10:37
社会的悲哀,如果真的这样下去,梁山的好汉会再次出现。
作者:
ssxenou
时间:
2009-9-21 10:52
人人都梦想有钱,有钱了就可以控制一切包括权力,杀人放火也有人出来为你脱罪,当今的社会就是这样了。
作者:
tcy1006
时间:
2009-9-21 10:56
杜撰的吧?看着像是知音上的文章,哎,现在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知识一小部分人的工具
作者:
土豆卡巴
时间:
2009-9-21 11:14
哎,这世道早就乱了,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纯属笑话了,我也觉得这个有点假啊
作者:
9904793
时间:
2009-9-21 12:05
是不是真的 啊!倒是希望这样的血性汉子多一些!
作者:
ctxw2008
时间:
2009-9-21 12:56
好像是假的吧。有点象电影里面的情节。妈的。这种B人早就改死。挨千刀的。开个B宝马就了不起了啊。不就是一个B么。得瑟样。
作者:
wxxzq
时间:
2009-9-21 14:32
这个是真的还是假的,不知道大家有没发现,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新闻就热衷于报道这类车祸事件了,哎,这社会
作者:
mengyi2236
时间:
2009-9-21 14:34
真的吗?好像没看见网易上面有报道啊,这种事情真的话应该是个大新闻吧
作者:
清烟封喉
时间:
2009-9-21 14:38
颇有传奇色彩,竟然还有死亡通知。
想到《法证先锋》里一角色所写的书的内容也有这一点。
作者:
mangoyo
时间:
2009-9-21 15:30
活该 现在的这种嚣张的人太多 不让他吃亏他就不知道一山还有一山高
作者:
trautman
时间:
2009-9-21 15:44
我要为Eumendies拍手叫好,果然是专业人士
作者:
sheishisheifei
时间:
2009-9-21 15:54
闭上眼睛就是天黑,我闭上眼睛告诉我自己这个是一个真实,只是,究竟是不是YY呢?据说这个女的是东三省的某位女高官的儿媳妇,当时确实是全国上下一片愤怒,不过,有鉴于人民是最好糊弄的,所以事情到现在已经不了了之了,忽然想起了朋友出差前发给我的一个信息,诸位当成笑话看看吧“兄弟~俺要去杭州啦,请问,怎么样过斑马线?”
作者:
ztoo
时间:
2009-9-21 16:33
这样的小说我看过不少,好像许多电影也有类似的情节。
作者:
dalianmao
时间:
2009-9-21 16:37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作者:
风狼007
时间:
2009-9-21 16:43
这是个假的事件,我只能是当做故事看了一回。
作者:
ztzhendiao1985
时间:
2009-9-21 17:20
这样的人就该死,还特警队账户着,真是狼狈为奸,估计那队长也是奉命行事
可悲啊,完不成任务还惹一身骚
作者:
zg14855
时间:
2009-9-21 17:23
很精彩,不知是不是真的,完全可以改编剧本了
作者:
samus123
时间:
2009-9-21 17:37
前面是真的,我还有印象,至于后面的凶手,大概是yy了。
作者:
zg120zj
时间:
2009-9-21 17:38
倒是可以看出这几年这一类事件的影子
是不是真的不好说 不过宝马 农户 官宦人家 光这几个词就很抓眼球
这个社会不好说 唉
作者:
nicholaskqs
时间:
2009-9-21 17:48
虽然不知真假与否 但真的希望这个社会多点这样为民除害的正义杀手!
作者:
天地有不平
时间:
2009-9-21 17:53
社会现状就是权利第一有钱第一有势第一。我只是来看看这里的新闻
作者:
chxqin
时间:
2009-9-21 18:42
这样的故事应该只存在于小说中吧,真有这样的城市猎人倒不失为好汉
作者:
jgy110
时间:
2009-9-21 18:44
假的吧,看看不太像真的,这个社会美办法了。
作者:
xyping1988
时间:
2009-9-21 18:48
不管怎么样,无论杀人犯最后如何,我只关心中国的法制是否健全,执法人是否公正!前段时间也是连续撞死几个人,结果被判了死缓无期,为什么这个女人就不是这样的!有待考证!
作者:
wang0211
时间:
2009-9-21 18:50
真的假的啊?
看着像是自己编出来的新闻诶!
作者:
6629585
时间:
2009-9-21 18:50
真是太恐怖了
这个女人真是该死啊
惨!
作者:
atlantis0
时间:
2009-9-21 18:53
这种伸张正义的方法还是不要为好,人死事息,没必要为了这样个不是个人的东西再搭上一条性命。
作者:
落你的天1
时间:
2009-9-21 20:18
杀了好,就该杀,几个臭钱怎么啦,草菅人命啊
作者:
oi7cq
时间:
2009-9-21 20:31
不管这件事情是真是假,至少很多人都认为有时确实是权力大于法律,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作者:
xxkk
时间:
2009-9-21 20:37
写的蛮深刻的,2003年的事时间过长不知道是真是假
作者:
ribery
时间:
2009-9-21 20:48
虽然明知道这个故事可能是杜撰的,但是还是多么希望它真实的发生过啊,这个很多时候屁民连生命安全感都没有的时代,底层的人生活的希望只能是这种传说中的替天行道的英雄了,虽然英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出现过了,这个社会怎么了??
作者:
hjtc111
时间:
2009-9-21 21:32
好象很多论坛都有这个消息 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作者:
bbsboy
时间:
2009-9-21 21:36
杜撰,十有八九是杜撰,编造的,若真有这样的大侠他就是我的偶像。
作者:
虎上虎
时间:
2009-9-21 21:36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个杀手可谓足智多谋啊.一定是受过专业的训练.能为民除害,堪比荆轲!这个杀手不太冷!
作者:
hwei2222
时间:
2009-9-21 23:02
好莱坞的经典片段,不过现实中却真有想类似的故事发生,好像是说有一架俄罗斯的客机,飞到某国,国家名称记不住了,应该是西欧某国,由于一位空管的失误造成机毁人亡.于是其中一位失事女子的丈夫不远万里到了那个国家,将那名空管干掉了.好像坐了几年牢后,就放回去了,回到俄罗斯后爱到了英雄般的欢迎.此乃事实,互联网上是能够查到的.
作者:
wshiren
时间:
2009-9-21 23:09
不过宝马 农户 官宦人家 光这几个词就很抓眼球现在的社会就是有钱人的
作者:
tyctm
时间:
2009-9-21 23:16
不管是不是真实的,但是依仗有钱就胡作非为绝对是不可取的,还是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作者:
cckkhyt
时间:
2009-9-22 00:00
现在的社会就是钱的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所以有些人仗着自己有钱,就胡作非为,我看这人是死有余辜。不过这位杀人的大侠实在是太厉害了,我感觉像在看侦探推理
作者:
娃娃水晶
时间:
2009-9-22 00:48
现在每天都有富家子弟开车撞人~媒体炒作一番~最后也看不到处理结果~
现在的社会啊~真的是有钱人的社会了~
作者:
恶魔的善举
时间:
2009-9-22 07:30
现在有70码的时间在前,还有不少人仍然不顾交通法则,什么酒后驾车啦,无证驾驶啦,说实话,出了事这些人通通得枪毙
作者:
haowanyuan
时间:
2009-9-22 13:16
哈哈哈哈,这是一部小说的情节啊,大家可以看看,还是几年前的一部小说呢
作者:
变换的季节
时间:
2009-9-22 13:24
看来杀手还是太仁慈了。这种女人应该在死前让她吃尽恐惧痛苦,慢慢折磨,让她感受一下被压死前那种恐怖感。
作者:
草莓冰
时间:
2009-9-22 13:29
小说小说!不过能想象加上一点事实确实很不错!
作者:
8003280212
时间:
2009-9-22 13:39
如果是真的那就证明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个人是东北的
作者:
zcbk0079
时间:
2009-9-22 13:58
无连接无真相,强烈要求LZ给出新闻链接~~
作者:
zgz9526
时间:
2009-9-22 14:12
杀得好,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狗仗人势的家伙多死几个有利于净化空气,我第一次希望警察抓不到凶手!凶手你永远逍遥法外吧!
作者:
surton
时间:
2009-9-22 14:34
如果这个杀手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他确实是个人才
作者:
pazz88
时间:
2009-9-22 16:38
这个绝对是yy小说的新版本,但是看了解恨。
作者:
joke002
时间:
2009-9-22 17:55
这女的确实该杀 可是我看不出来她开宝马撞人和和被杀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
作者:
hexin999
时间:
2009-9-22 18:02
实在是活该,人性沦落到了这种地步,直接去死好了
作者:
binboy
时间:
2009-9-22 18:24
太长了 没信心看完 不过中国人确实有点仇富心理 改不了了
也就是他开宝马才这样 要开个QQ就没人管了
作者:
alandis
时间:
2009-9-22 21:28
这是真事吗?怎么感觉像小说呢?只有好莱坞电影才有的情节。
作者:
tyh112
时间:
2009-9-22 21:32
这样的话现在就应该有一个梁山。大家都去为民除害。
作者:
hzld5402
时间:
2009-9-22 21:55
真的假的 这个撞车事件可是曾经网络很火的 几乎主流门户网站都深入报道过
说真的 咱也没什么好说的 社会的正义要期盼 罗宾汉式的人物来伸张 多么可悲
看看 国家赔偿法 看看 刑法 才 真正明白 什么是 恶法非法 当国家赔偿法成为"国家不赔法"
当刑法成为"脱罪法" 曾经的从重从严从速"严打" 枪毙仅仅因为强吻爱慕的女生
而开着宝马蓄意撞死人的凶手 竟然可以 从容地以 交通肇事罪 逃离 故意杀人罪的惩罚
亲了一口被枪毙的 判决书说他 罪大恶极 撞死多人脱罪的 判决书说她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多么可笑 到底谁罪大恶极 都说司法公正是社会的最低底线 试问 一个社会 起码的最起码的价值标准都是那么的颠倒是非 混淆黑白 又何必叫嚣 道德教育 又何必标榜 河蟹社会 公平正义就如此被权利金钱所蹂躏
老话说的好 不是不报 而是时候未到 老百姓都是刁民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水能载舟!
作者:
fdjwin
时间:
2009-9-22 21:59
这篇是模仿一部小说写的,好像叫“死亡通缉令”,大家去看看,主角杀手的名字都一样
作者:
s1411201
时间:
2009-9-22 23:42
不是真的吧,在中国大地上还会发生这种事情,开宝马的人还会怕我们这些屁民而搬到其他城市住?可笑可笑。意淫罢了。
作者:
loveshunyu
时间:
2009-9-22 23:45
这不大可能吧,网上的信息也只能看过,没法相信啊
作者:
sl18
时间:
2009-9-22 23:47
这个看起来不是很真实 倒像在看小说一样
作者:
sl18
时间:
2009-9-22 23:48
= =
卡了下 重复了一贴
作者:
bearry
时间:
2009-9-22 23:58
唉,虽然是YY出来的事情,可是民意应该都希望是真的。两点质疑:1。本文的作者把案件发生的过程写得太详细了。2要是发出通缉令的话,网上应该可以搜索到,可惜没有
作者:
abel8118
时间:
2009-9-23 00:02
感觉这个故事杜撰的成分更多,毕竟这不是九把刀的小说吧。
作者:
ktokoer
时间:
2009-9-23 00:08
其实这则新闻是yy的把,不过在中国是很无耐的,唉……
作者:
yrt420
时间:
2009-9-23 00:44
撞车嚣张的有很多,见得麻木了,全国各地相信这样的事情绝对不是少数,看了上面的文章,有股情绪发泄了的感觉,对于这样的人就应该灭了
作者:
zhy2000
时间:
2009-9-23 00:52
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
随着物质享受越来越好,相对的道德是每况愈下呀
作者:
wewewjw
时间:
2009-9-23 00:59
找了很就都找不到这女的照片
不过文章中的一句话很对
是要还的
作者:
weineng
时间:
2009-9-23 01:20
标题:
宝马
这貌美的女人有着蛇蝎一般的心肠,心灵是丑陋和肮脏的。
作者:
826410
时间:
2009-9-23 01:30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善恶到头终有报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这女的就是该死 死了好啊 大快人心
作者:
dibo1
时间:
2009-9-23 01:32
这是真的吗?从来没听说过
现在的法律是为一小部分人服务的
作者:
风玄爱泡泡
时间:
2009-9-23 01:38
希望Eumendies他能逃出去警察的追捕,希望他永远不逮住!难道现在的中国真需要一些英雄来维护公道么?中国现在普遍都是这样,你地位高,你钱多,你可以完全倒闭法律的追究!但是你还是逃脱不了正义。中国有正义的人实在太少了,经常玩游戏的人都知道了,游戏里有钱就是老大,在GM眼里想要钱,只需要输入一条命令!现实也一样,如果领导人想要钱,他完全可以让银行认印刷很多很多的钱,但是那样会进入完全的人人平等,所以人类一直活在权势的鼓胀之中!
作者:
xc0907
时间:
2009-9-23 02:32
哈哈,这个帖怎么还有人转啊,真相党的人早就发了真相贴了。
这是一个作家写的小说情节
作者:
jcj6890505
时间:
2009-9-23 04:48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立刻报销
作者:
中國仙劍
时间:
2009-9-23 07:04
现在一些国人有了点钱就找不着北了,为什么他们就不可以学学李嘉诚同志去多做点善事呢?
作者:
夜半勾魂
时间:
2009-9-23 07:22
应当不是真的哟,都没有听说过这事,开车撞人的全不是好人
作者:
11011011
时间:
2009-9-23 07:56
撞车的事每天有
可恶的是那些毫无责任感的
有点小钱了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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