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不虐童的很难说,毕竟收养意味着责任,而文中也说了,老外经济条件并不好,而且还收养了10个孩子,还要负担先天疾病的孩子的医疗费。。。工作太累压力太大都可能变得暴躁起来——70,80后基本都有被父母暴揍的记忆,如果父母是工人或者农民而非受教育层度高,收入高的,那么被扁担揍,被皮带揍也是有的。。遇到叛逆点的估计更夸张都有。毕竟那段时间的父母坚信“黄荆条出好人”
我比较奇怪的是,老外是如何收养到10个中国小孩的。。如果我没记错,收养的限制条件还是很多的,比如需要证明其能保证孩子成长的证明,还有年纪限制等等。。以及小孩的个数肯定也是在考虑之列——收养手续怎么办下来的?